現在 JavaScriptがOFF に設定されています。すべての機能を使用するためには、JavaScriptの設定をONに変更してください。
[客戶須知] 我們已經從2024年10月1日開始停止接受新的預訂了。
請洽詢預約中心,辦理汽車租賃及申請CEP等手續。 *預約手續並非硬性規定,但若未經預約,現場可能無法提供您需要的服務。 *各家汽車租賃公司在某些區域可能並未設置服務處,敬請留意。 *如需變更預約內容,請聯絡預約中心。
請前往汽車租賃服務處,詳閱使用規約及ETC系統使用規定,確認同意後於CEP使用申請書上填妥相關資料,並支付CEP費用。 *若您在旅途中經由通行區間以外的交流道,相關費用非CEP定額服務範圍內,須額外收費。 行駛於通行區間以外時所產生的費用,將於歸還租賃車輛時一併結帳。
關於使用規約,請按此(英) (105 KB)
關於ETC系統使用規定,請按此(英) (56 KB)
領取租賃車輛及ETC卡。 *請將ETC卡確實插入車載裝置中。
享受愉快的高速公路之旅。 *行經收費站時,請選擇標有ETC標誌的車道,並將車速保持在時速20公里以下。如果柵欄並未開啟,請停車並依照服務人員的指示處理。 此外,安房山道路的ETC通道和ETC專用交流道都必須停車再開,敬請留意。
關於收費站的詳細內容,請按此 (359 KB)
高速公路上的休息站(洗手間、商店和加油站等)請按此 (415 KB)
請歸還租賃車輛及ETC卡,並支付行駛於通行區間以外時所產生的費用。 *如果行駛於通行區間以外的里程較多,結帳時可能需要較多時間計算金額,敬請諒解。
以下情況非CEP定額服務範圍內,須額外收費。
*使用者必須經由區間內各端點交流道上下高速公路,區間內的通行費方可涵蓋於CEP定額服務範圍內;若未使用區間內各端點交流道上下高速公路,則由入口起算至出口為止、全程的通行費均須額外計費,敬請留意。
■關於定額服務範圍、非服務範圍
擴大 (970 KB)
1.經由通行區間以外的交流道上下高速公路 2.行經首首都高速道路股份有限公司、名古屋高速公路管理局等非本公司營運之高速公路路段 3.於CEP定額通行期間外行駛於高速公路
在車輛通過收費站的ETC通道時,系統仍會顯示從入口交流道到出口交流道之間的費用,只要您行駛於通行區間內,這些費用就不會計入您的帳單內。
如果遇到收費站柵欄未開啟的情況,請利用內線電話聯絡服務人員,由服務人員負責處理。
高速公路可能會因車禍或災難等事故而暫停通行,使部份路段無法通車。如果遇到這種情況,請依路況資訊指示由交流道下高速公路,並經由一般道路繞行,前往下一個入口交流道回到高速公路繼續行駛。 此時,請使用汽車租賃公司所提供的ETC卡。